□舒聖祥
  9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劉利民及部長助理林蕙青介紹《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意見針對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中小學擇校現象較為突出,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等進行改革,提出了取消文理分科、取消體育等特長加分等措施。(9月4日中國政府網)
  細讀全文,給人最大的感覺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充滿誠意的同時,又不乏破除既得利益的改革勇氣。關於考試招生制度坊間熱議已久的很多話題,在這份意見中都得到了積極的回應,某些舉措甚至超出了公眾預期。儘管仍有很多不同意見,但考慮到改革的現實難度,特別是積極穩妥的必要,我認為這份實施意見足以獲得高分。
  如果要從這份較長的文件中提取改革關鍵詞,我認為首要的一個就是“公平”。區域、城鄉入學機會的巨大差距,中小學擇校現象的日益嚴重,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的層出不窮,凡此種種,都是對教育公平的嚴重挑戰和傷害。考試招生制度是教育公平的指揮棒,最核心的內容當然就是要確保公平,必須保障考試招生的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聘請社會監督員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這些舉措從不同的維度著力,助推考試招生制度更加公平。
  另一個核心關鍵詞我認為是“減負”,這一點集中體現在社會最為關註的高考制度改革上。“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自主選擇”。最終方案除了外語分值未減且並未實行社會化多次考試,與原先透露的初始方案多有出入之外,對“一考定終身”進行了頗為徹底的改革,減負之意明顯。
  按照改革方案,仍是“一考定終身”的其實只有語文、數學兩門,其他科目都擁有兩次考試機會,其中除外語需要統考外,皆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學業水平考試,也就是一般所稱的“會考”,主要以考核基礎知識為主,區別於招生考試,難度相對較低。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納入高考成績之後,文理分科事實上已經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就算是之前文理分科時,學業水平考試同樣都得合格才能拿到高中畢業證。只要地方對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合理,且不額外增加考試難度,學生的應考壓力必然大幅降低。
  公平才能人民滿意,減負才能全面發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內容,期待在執行層面能夠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給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帶來全新面貌,為莘莘學子的快樂成長提供更好環境。  (原標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緊扣公平與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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