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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通訊員 秀舟
  本報駐嘉興記者 黃娜
  “喂,您好,X先生/女士,請問您對XX商鋪(房產)有興趣嗎?”
  無論是在單位上班還是在家裡休息,大家經常會接到這樣的騷擾電話,尤其是開車或者人煩躁時,恨不得摔了電話。
  不少人心裡肯定在嘀咕,“他們是從哪裡得到我的個人信息的?”
  昨天上午,嘉興秀洲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
  被告尹某是一個二手房銷售經理,可他的U盤裡卻存儲著820餘萬條公民個人信息!
  他用網購、和同行交換等手段,非法獲取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剛開始只是用於完成銷售任務;越積越多之後,他又想到另一條財路,將這些個人信息販賣給同行,從中牟利。
  最終,尹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為完成二手房產銷售任務
  他在網上購買個人信息
  尹某今年31歲,大專文化,貴州六盤水人,26歲那年背井離鄉來到嘉興打工。
  他先後做過空調銷售、裝修銷售以及建材經銷等業務。銷售靠的是一張嘴,尹某能說會道又踏實肯乾,短短幾年,就在嘉興站穩了腳跟。
  去年4月,尹某到嘉興一家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當銷售經理,專門負責二手房產的買賣業務,他手下還有三名業務員。
  公司規定,銷售經理一個季度要完成900萬元的銷售額。為了完成銷售任務,就必須通過電話或者短信的方式來開拓客戶。尹某給手下的業務員下了任務,每天要撥打200個售樓電話。
  手頭的既有資源很快用完了,新的號碼從哪裡來?尹某很頭疼。
  他向“百度”求助,輸入“哪裡有企業黃頁信息”或通過QQ搜索“數據”等關鍵詞找到了出售個人信息的相關賣家。
  在網上一聯繫,對方稱,要什麼信息都有。
  一開始,尹某也是半信半疑,試著花了幾百元買了些嘉興地區的人員信息,結果對方發來的資料非常全,有企業也有個人,內容包括詳細的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等。
  尹某如獲至寶,讓手下的業務員照著名單一一撥打,推銷確實也產生了一定的效果,尹某的二手房銷售業績一下子上去了。
  個人信息越積越多
  他轉賣給同行,從中牟利
  時間一長,尹某做這行的經驗也多了,人脈也廣了,業務量也多了。
  除了網購個人信息外,不同樓盤的房產銷售員之間也會進行信息互換,尹某手上的個人信息越積越多。
  很快,同行們都知道了尹某手上有資源,很多人為了找到尹某,請他吃大餐、唱K,或者送點禮物,目的就是想獲得他手上的客戶個人信息。
  尹某開始意識到了這一資源的價值,他從網上購買個人信息,再加價賣給同行,一舉兩得。
  嘗到甜頭後,他還把這當成了一門生意,通過網絡甚至上門推銷等方式,將手上的個人信息賣給從事房產銷售的人員,從中牟利。
  1000元不到買來的信息
  他一轉手就賣了近萬元
  去年8月19日,嘉興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在日常網絡巡查中發現了尹某在網絡上多次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馬上立案偵查。
  去年8月28日下午,尹某在嘉興市南湖區某網吧內落網,民警當場從他身上搜出U盤2個。
  一查,嚇了一跳,2個U盤內竟然儲存著820餘萬條公民個人信息。
  這是什麼概念?要知道,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時,嘉興市的常住人口也只有450.17萬人。
  尹某交代,這些個人信息都是他通過網購或者和同行交換積累起來的。“我網購的錢花得其實不多,1000元都不到。”尹某說。
  經公訴機關查證,直至案發,尹某將個人信息販賣給從事房地產營銷工作的何某、鄭某等多人,獲利近萬元。
  最後,秀洲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原標題:二手房銷售經理的U盤裡藏著820萬條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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